2020年11月16日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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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杭州市科学技术协会

18部委联合制订《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》

日期:2006-10-30 00:00:00 查看:3182

  近日,为推动环境与健康工作科学开展,保障国家"十一五"规划纲要目标的顺利实现,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卫生部、环保总局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财政部等18个部委联合印发了《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(2007年~201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计划》)。

  改革开放以来,我国经济迅猛发展,物质文化极大丰富,人民群众对生活环境和健康安全的期望不断提高,而环境污染带来的环境质量下降、生态平衡破坏以及公众健康危害,越来越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增长和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,切实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,努力解决发展、环境、健康之间的突出矛盾,已经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。

  《计划》的总体目标是要完善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法律、管理和科技支撑,控制有害环境因素及其健康影响,减少环境相关性疾病发生,维护公众健康,促进国家“十一五”规划纲要中提出的约束性指标和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,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。《计划》确立了我国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基本原则是“政府主导,社会参与、部门合作,统筹安排、预防优先,强化监测、落实措施,科学实施”;明确了2007~2010年和2010~2015两个阶段性目标,并提出相应的行动策略和保障机制。

  近年来,世界卫生组织、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及其合作伙伴与成员国密切合作,努力推进环境与健康战略和政策的制定,提出了加强环境与健康工作的一系列建议,强调建立环境与健康部门间制度性长效合作机制,制定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,促进环境与健康工作积极发展。为了有力推进我国环境与健康工作,积极响应国际社会倡议,针对我国环境与健康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,借鉴国外相关经验,制订出台 《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》(2007~2015)。

  《计划》作为中国环境与健康领域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,将对指导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科学开展,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(唐志荣)

  附件:《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(2007~2015)》